1、户主申请、村委会调查、民主评议、村委会初审、张贴第一榜公示。群众无意见后报乡镇政府审核。
2、乡镇政府对村委会上报的对象进行复查、审核,符合条件者,张贴第二榜公示,同时报民政局审批。
3、民政局审批结果张贴第三榜公示,群众无意见后,既确定为低保对象,发放低保证,发放低保金。